是指對某一件事來說,如果是單個個體被要求單獨完成任務,責任感就會很強,會作出積極的反應。
但如果是要求一個群體共同完成任務,群體中的每個個體的責任感就會很弱,面對困難或遇到責任往往會退縮。
因為前者獨立承擔責任,後者期望別人多承擔點兒責任。“責任分散”的實質就是人多不負責,責任不落實。
1964年3月13日夜3時20分,在美國紐約郊外某公寓前,一位叫朱諾比白的年輕女子在結束酒巴間工作回家的路上遇刺。
當她絕望地喊叫:“有人要殺人啦!救命!救命!”聽到喊叫聲,附近住戶亮起了燈,打開了窗戶,凶手嚇跑了。
當一切恢復平靜後,凶手又返回作案。當她又叫喊時,附近的住戶又打開了電燈,凶手又逃跑了。
當她認為已經無事,回到自己家上樓時,凶手又一次出現在她面前,將她殺死在樓梯上。在這個過程中,儘管她大聲呼救,她的鄰居中至少有38位到窗前觀看,但無一人來救她,甚至無一人打電話報警。
這種現象不能僅僅說是眾人的冷酷無情,或道德日益淪喪的表現。
因為在不同的場合,人們的援助行為確實是不同的。
當一個人遇到緊急情境時,如果只有他一個人能提供幫助,他會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責任,對受難者給予幫助。
如果他見死不救會產生罪惡感、內疚感,這需要付出很高的心理代價。
而如果有許多人在場的話,幫助求助者的責任就由大家來分擔,造成責任分散,
每個人分擔的責任很少,旁觀者甚至可能連他自己的那一份責任也意識不到,從而產生一種“我不去救,由別人去救”的心理,造成“集體冷漠”的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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